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甘肅省蘭州新區中川園區中川鎮中川街西段5383號
公司宗旨
行為公正
方法科學
數據準確
工作高效
服務優質
2024年8月23日,永靖縣衛生健康局根據《永靖縣醫療廢物暫存轉運體系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組由項目建設單位(永靖縣衛生健康局)、環評編制單位(甘肅天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及檢測單位(甘肅華譜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專家(名單附后)組成。驗收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實地踏看,查閱了相關驗收資料,經過充分討論,形成驗收組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位于臨夏回族自治州永靖縣劉家峽鎮永靖縣救災物資庫東側,占地面積39160.17m2。主要用于儲存醫療廢物,儲存最大量為2t/d。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新建聯合廠房,其中醫療物資儲備庫3間(其中普通庫房2間、危化特藏庫1間)、辦公室1間、值班室1間、車庫2間、醫療廢物暫存庫2間、周轉箱庫2間,層高5.5米,室內外高差0.3米,建筑主體高度5.8米。室外設置車輛沖洗臺一處、圍墻、硬化等室外附屬工程。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永靖縣衛生健康局委托甘肅天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于2021年9月23日取得臨夏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永靖分局下發的《關于對<永靖縣醫療廢物暫存轉運體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臨夏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永靖分局,永環評字﹝2021﹞15號,2021年9月23日)。項目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辦理了排污許可證,于2024年7月10日取得,編號為:11622923MB1615576T001V。
(三)投資情況
在環評階段,項目計劃總投資710萬元,環保投資53.5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7.54%。驗收階段,項目實際總投資710萬元,實際環保投資42.5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5.99%。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主要為項目的主體工程(聯合廠房、收轉運設施)、配套工程(圍墻、道路)、公用工程(供水、供電、供熱、排水等)以及環保工程(“三廢”、固體廢物的處置措施以及地下水防護措施等)。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工程變動情況主要為:廢氣由無組織變更為有組織,廢水由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變更為拉運至永靖縣人民醫院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不進行環評階段的周轉箱清洗以及不產生相應清洗廢水。上述工程變動情況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有廢水收集池產生的惡臭氣體和醫療廢物暫存庫產生的廢氣。廢水收集池產生的惡臭氣體以無組織形式排放,主要污染物有臭氣濃度、NH3、H2S、氯氣和非甲烷總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為通過噴灑除臭劑、加強綠化等措施處理;醫療廢物暫存庫產生的廢氣以有組織形式排放,主要污染物臭氣濃度、NH3、H2S和非甲烷總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為通過紫外線燈滅菌后,再通過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二)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有生活污水和車輛清洗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拉運至永靖縣人民醫院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周轉箱由臨夏道合環保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清洗,項目處未產生周轉箱清洗廢水;車輛清洗廢水進入廢水收集池,后拉運至永靖縣人民醫院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在醫院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廢水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表2的預處理標準后進入市政管網,由管網進入到永靖縣污水處理廠(已與永靖縣人民醫院簽訂處理協議)。
(三)噪聲
選用低噪聲設備,產噪較大的設備設置減震墊。
(四)固體廢物
項目固廢主要為廢活性炭、廢紫外燈管、沉淀污泥以及職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廢活性炭、廢紫外燈管、沉淀污泥屬于危險廢物,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生活垃圾在廠區設垃圾桶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氣
(1)有組織廢氣
根據監測結果,醫療廢物暫存間排氣筒出口處NH3的最大排放速率為0.013kg/h,H2S的最大排放速率為0.00016kg/h,臭氣濃度最大值為479,則NH3、H2S、臭氣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值為4.73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2)無組織廢氣
無組織廢氣NH3最大檢測濃度值為0.425mg/m3、H2S最大檢測濃度值為0.017mg/m3、臭氣濃度檢測值均小于10,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1中二級(新改擴建)標準。氯氣最大檢測濃度值為0.087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檢測濃度值為2.87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項目區無組織廢氣NH3、H2S、臭氣濃度可以達標排放。項目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污染物均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根據監測結果,廢水收集池中各污染物檢測值為:pH在7.2~8.3之間、CODCr最大濃度為36mg/L、BOD5最大濃度為11.5mg/L、懸浮物最大濃度為38mg/L、氨氮最大濃度為0.477mg/L,各污染物檢測濃度均滿足《永靖縣人民醫院污水處理站進水水質標準》(pH6~9、CODCr≤500、BOD5≤250、懸浮物≤160、氨氮≤50)。
3、噪聲
根據監測結果,廠界噪聲晝間最大值為53dB(A),夜間最大值為42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
項目固廢廢活性炭、廢紫外燈管、沉淀污泥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監測以及現場調查結果,項目廢水能夠達標排放,對地表水影響較小;有組織廢氣可以達標排放,無組織廢氣排放能夠滿足標準限值要求,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項目廠界噪聲達標,對聲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均能得到合理處置,對環境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環保設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實,符合“三同時”要求。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變動,實際監測結果表明廢氣、廢水、噪聲等均能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均能得到合理處置,對項目區環境影響較小,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一)建設單位需進一步完善的要求
1、進一步規范、完善企業相應的環境管理制度和污染物排放口圖形標志,做好相關臺賬記錄。
2、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行,確保廢氣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
(二)驗收監測報告表需完善的內容
1、核實項目變動情況,完善運輸路線周邊環境保護目標調查情況。
2、完善廢水依托處理情況調查,核實固廢產生種類和去向。
公示期:2024年8月26日-9月23日
建設單位:永靖縣衛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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